第18章 卷七(2)(3/3)
王敦终以逆命,加戮其尸。
【译文】
太兴四年,王敦在武昌的时候,随从侍卫所执的仪仗开出花来,那花朵形状像莲花,过了五六天就枯萎凋谢了。有人道:“《易经》的解释是:‘枯萎的杨树开花,哪能长久呢?’现在奇花从干枯的木头上生长出来,又在将帅府中,这是说礼仪之多,荣华繁盛,都像这失常开放的狂花,不可能长久。”后来王敦终于因为违背晋明帝之命,死后尸体还受了刑戮。
羽扇改制
旧为羽扇柄者,刻木象其骨形,列羽用十,取全数也。初,王敦南征,始改为长柄,下出,可捉,而减其羽,用八。识者尤之曰:“夫羽扇,翼之名也。创为长柄,将执其柄以制其羽翼也。改十为八,将未备夺已备也。此殆敦之擅权,以制朝廷之柄,又将以无德之材,欲窃非据也。”
【译文】
过去制作羽扇的扇柄,是用木头雕刻和鸟骨的形状相似,排列的鸟羽用十根,是取“十”这个全数。起初,王敦南征,开始改用长扇柄,下面伸出来可以用手握住,而且减少了制作它的鸟的羽毛数量,只用八根。有见识的人责备说:“羽扇,是鸟翼的名称。创制成长柄,是打算掌握扇柄,以它控制羽翼。改羽毛数为八根,是打算用尚未齐备的夺取已经齐备的。这大概是王敦专权,又将任用没有德行的人,想窃取非他所有的帝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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