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心惊(1/3)

深夜,莫翊和魏晚从花园街开往他们所住的枫树山庄。

天又下起了雨,异常阴冷,连路灯也变得晦暗起来,车灯艰难地推开浓厚的夜色,映出一小节一小节湿滑的路面,前方的黑暗似乎永无尽头。

莫翊升起车窗,开了暖气:“看样子要下雪了。”

魏晚摸着脚踝皱着眉说:“我讨厌下雪。”,她的脚踝在花园街逃跑的时候扭到了,当时因为顾着逃命没有留意,现在安顿下来才发现脚踝上又红又肿,隐隐作痛。

“好像肿得很厉害,回去得马上冰敷,不然你明天连路也走不了。”莫翊瞄了眼她的脚说。

“该死的杰森。”魏晚低声骂了句。

“花园街那边的同僚已经去了女巫酒吧搜查,他们说去到的时候杰森和那些保镖已经逃走了,明天就会正式对杰森发出逮捕令,他逃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。”莫翊沉吟了一下,然后问:“小晚,那个杰森和你是同一个师傅教出来的?”

魏晚点点头,心想他终于问到这个问题了。莫翊在给她和杰森端酒的时候就偷偷在茶几底下放了窃听器,所以他们的对话他都能听见,包括那段她不愿向任何人提及的过往。她眼下很不情愿讨论这个话题,可是她知道她和他在一起就始终绕不开它。该来的还是要来的。

“你们说的那个埃里克就是你的老师?”

“是的。”她回答。

“他收养了你还教会你偷窃的技术?”

“没错,我是个孤儿,从记事起就跟着一个老混蛋生活,他逼我上街偷窃,如果我偷不到就没饭吃还会挨打。”魏晚语气平淡地说着,没有什么特别的情绪,仿佛在说一件和自己毫无关联的琐事。

一声轻微的叹息从莫翊唇边发出,他一手把着方向盘,另一只手伸出盖在魏晚的手背上,然后握住。

“在我六岁那年,我记得是个下雪的冬天,街上人很少,我逛了一整天都没有收获。回家的时候,那老混蛋喝醉了,便抄起炉子里的烧火棍打我……”说到这里,魏晚情不自禁地微微哆嗦了一下,仿佛车内的暖气也不足以抵御外面的寒意。莫翊收紧了手指,与她十指相扣,他稳健的脉搏和她的融汇在一起,她平复了下来。

“我昏了过去,当我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已经在一所豪华又陌生的大房子里,埃里克就坐在我的床头,他对我说我以后不用再回到那老混蛋身边,如果我愿意我可以跟着他生活。于是我就成了埃里克的学生,在他的严格训练下成了一名职业盗贼,‘派克’这个名字就是我学成出师时他给我起的外号。其实杰森说的没错,没有埃里克我可能早就死在托蒂的手下,没有他就没有‘派克’,是他造就了我。”魏晚缓缓说道,任由记忆的碎片像玻璃渣般从心底泛起,重新割开心底的伤口,拼凑出那鲜血淋漓又历历在目的过往。

“但你也说得没错,埃里克造就了你也差点毁了你,不然你后来也不会拼死和他脱离关系,对吗?”莫翊凝视着她,用目光里的痛惜抚慰着她。

“埃里克是个天才和艺术家,夸张点形容他就是类似达芬奇那样的人物,精通各个领域的学识,对各位艺术大师的作品和技巧都了如指掌,能一眼就洞悉你的内心,看穿你的欲求,就像魔鬼般精准。所以他很善于操控别人,也很具有领袖的魅力。”魏晚客观地分析道。

“听你的形容,我觉得他不像达芬奇,倒像是福尔摩斯里的莫里亚蒂。像他那么有才华为什么还要去当一名犯罪集团的头子呢?”莫翊说。

“因为他被复国和复仇的野心给完全控制住了。埃里克出身高贵,曾经是巴尔干半岛上一个小国的王子,但那个王国在他年幼时因为政/变而被推翻了,他的父母在动/乱中死去,他则被一些拥护者带离了祖国,流亡海外。不过,这么多年来,他都没有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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