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5章 我不需要男人喜欢(2/3)

出一只脚,依次递增。

修为到百年就会进化,成为千足飞蚁,就会长出翅膀。

起初只能低空飞行,修为越高,就能飞得越高。

拥有千年以上的魂力修为的千足飞蚁,就会进化成为万足翼,就会成为天空系和虫系的双系绝珍魂宠。

在双系魂宠中,属于典型的我克我自己。

当然,魂宠是魂宠。

魂兽是魂兽。

魂兽的进化,和魂宠是不一样的。

只有和人类签订了生命魂契的魂宠,才会遵循人类研究的进化规律。

野外魂兽想要进化,更为困难,就算魂力修为达到后,也不会随便进化。

所以,野外的魂兽,能够轻松的看到数百年的千足兵蚁,数千年的绿毛虫。

当王澈看到千足兵蚁的时候,确实感觉有点小不妙。

数量太多了。

磁力剑飞行的高度不高,只有几十米。

能很清晰的看到,下方密密麻麻,宛若蝗虫群般的黑影,横陈在原野上。

一窝蜂似的,飞速朝着前方蜂拥前进。

随便一只千足兵蚁,就有寻常小狗般的大小。

作为出生体型比绿毛虫还要小个几倍的魂宠,这么大只,可想而知,其修为至少都有个五六百年了。

因为脚很多,行动起来,其速度是真的快。

其口中的黏液,时间一长就能腐蚀许多金属岩石。

所以,几只千足兵蚁,一旦被潜入,就能轻松破坏磁悬浮的动力系统。

千足兵逸要说缺点,就是体质不行,长途跋涉,是不擅长的。

可现在,显然不对劲。

每一只千足兵蚁身上,都乌漆嘛黑的,它们身上的血管浮现在皮肤表面,蠕动着。

像是随时会爆炸般。

不知疲倦的疯狂向前冲。

“乌血病。”

王澈嘀咕一声。

作为魂宠中的绝症。

倒不是这病有多变态。

主要是麻烦,发病期短且快,前前后后可能就一天,两天不到。

甚至半天不到。

就没了。

想要救治,就非常赶时间。

病症形成的原因,据说和当年大战,世界留下的后遗症有关系。

魂兽沾上了某种具有强大破坏性的能量,然后迅速被感染…

“比起寻常的千足兵蚁,要强大很多…这些恐怖分子还真是造孽。”

王澈摇摇头。

千足兵蚁其实性情较为温和,一般不会攻击人类。

现今野外的魂兽,不同于以前。

在当初那场大战后几百年里,人类和魂兽的关系,处于一个磨合期。

加上魂土的原因,那时候,会出现兽潮袭击人类城市的情况。

而在三千年后的现代,这种情况,几百年都没发生过一次了。

野外的魂兽,都有自己的栖息地,人类只要不攻击,不抱有恶意。

你就算近距离喂食,都不会出现多大问题。

“救是救不了了…”

王澈微微皱眉。

一只两只,现阶段,他还能整点办法。

什么绝症对他来说不是问题。

这成百上千…还是算了。

就在这时。

“王霸天!”

在那千足兵蚁群的后方,传来一声厉喝,“你终于出现了!别说你带着面具,就算化成灰,我们每一位圣徒都能认出来!”

声音穿透力非常强,这么远,王澈都能听清楚。

王澈低头一看,立刻就看到了一道穿着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