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六章 偷鸡不成(2/2)

写给小娘子,小娘子若同意则回复答婚书,其在大洛具有法律作用,代表男女双方婚事已成,朝廷是认可两人的婚事的。

通婚书的正书由裴寓衡亲笔所写,用最华丽的辞藻表达对宣月宁的倾慕之意,期盼她能同意嫁给自己。

宣月宁是第一次直面他的爱意,通婚书摆在她面前,她愣是憋了三天,才给他写了答婚书,盼望二人能白头偕老。

两张婚书,经由媒人观礼,从宣夫人左手换到右手,最后全被她拿在一起,这也是以防万一,还是交由长辈保管比较安全。

毕竟洛阳还有个十一皇子想纳宣月宁为妾,郑亦雪和宣月宁的身世也是个大麻烦。

如此“六礼”便走完了一半,到了纳征,民间叫做下彩礼的一步。

媒人都犯了难,好想不要这份钱,她不想干了!

可是不行,这可是裴县令的婚事,她必须得给办得漂漂亮亮的!

下彩礼的东西先准备好,什么裴县令还没挑选完,本是想挑两年的,别挑了,赶紧的吧,不是说着急成婚吗?这紧赶慢赶都来不及呢!

不过是将箱子从这个屋子抬到那个屋子,有必要出动县衙全部的衙役吗?

不过是商量从哪接新娘子,至于要在临街买栋房子吗?

还有裴县令的母亲,她怎么可以对裴县令百般挑刺,新房都没准备可还能行,让夫妻二人先成婚分房睡可还能行。

媒人捂着胸口,她太想撂挑子不干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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