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(2/3)

因为此时的我,突然想起一件事,便急匆匆的下楼,叫出雨桐,向她讲明了其中的厉害,希望取消明日去逛街的事。

她最终点头同意,只是那失望的神情深深地掀痛我的心,没办法,谁叫我们是军校生。

…………

星期六早晨不用出操,我一直睡到九点多钟,被吵醒,起身一看,原来是胡飞,胡俊杰他们将床头柜拼在一起,准备玩拖拉机。

我双手枕着头,仰躺在床上.

旭日放出温暖柔和的光芒,透过明净的玻璃,照射在脸上,极其眨目.原本与雨桐逛街的计划已被取消,今天天气不错,总该做点什么。

“对!踢球去。”我心中一动,我原先就读的中学以足球闻名全市,自然,我不可避免地喜欢上这世界第一大体育运动,只是来军校一个多月,先是军训,后来每天下午又要健身,又要为运动会作训练,根本没有时间去碰球。

下定决心后,我很快穿好衣服,叠完军被,刷牙漱口后,又吃了一碗泡面。

“兄弟们,谁跟我去踢球!”我大声嚷嚷。

大家很惊奇的望着我,脸上明显写着‘你有病’三个字。

“皮蛋!有没有搞错,今天是星期六,难得有闲,有那份精神还不如过来打牌。”胡俊杰给我泼盆冷水。

“今天估计没人会去踢球,要么出去逛街,要么处理自己的私事。”胡飞看着我穿着一身米兰的球服,笑着说。

“靠!一群懒虫。”我骂骂咧咧的出去,到其他房里寻找志同道合者.结果,不是在打牌下棋、洗衣服、看书,就是屋内空无一人。

我终于泄气了,算了,我一个人去吧。

我到一楼娱乐室,领个足球,就向操场进发。

……

看来胡飞判断错误,球场上正有人踢球,穿红色运动服的都是些四十岁左右的大叔(从外表上判断)。蓝方大多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,个个龙精虎猛,尽管蓝方占据体力优势,可红方并不处下风,他们的节奏把握得很好,不停地倒脚,消耗对方的体力.

尤其是中后场的10号,别看身体矮胖,大腹便便,可技术精湛,护球能力一流,很少有人能抢到他脚下的球.而且他头脑相当冷静,传球线路清晰,非常到位,让队友拿得相当舒服,红队在他的指挥下,与对手斗个旗鼓相当,只是他们速度太慢,很少有攻到对方前场的,看得我都很焦急,真想上场帮他们一把.只是,这好象是正规比赛,还有裁判在场上。

我打消了念头,对着墙角踢了一会儿,待身体活动开后,就开始在跑道上带球冲刺,我喜欢这种风驰电掣的感觉.当然,这也是我踢球的特点,因为我学踢球的时间短,初二转到重庆那所中学后,才开始喜欢上这项运动,没有经过系统性的训练,只是私下自己偷偷的摸索.因此技术较粗糙,别说校队,就连进班队也险些遭到拒绝(我们班是全校最强的)。只因当我冲刺起来后,利用奔跑中多次变向,来摆脱对方,才成为一支奇兵,当上班里的替补。

反复的折返冲刺,我终于有点累了,站在跑道上,练习颠球。

“小兄弟!小兄弟!”耳旁响起呼唤声,我没有理会。

“小同学!小同学!……”喊声依旧,是在叫我吗?我循声望去,只见场上红队的队员向我招手。

我疑惑地走过去。

“小同学,能帮个忙吗?”那个10号和善的对我说道:“我们有个队员受伤无法比赛,能不能顶替他上场子帮我们比赛?”

还有这等美事,我心中乐开了花,忙不迭地答应。

“谢谢!”10号笑呵呵地拍我的背:“你踢左前卫。”

我站好位置,由我方开球.

望着盯我的对手粗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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